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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这几家村镇银行出问题之后,引发村镇银行的存款安全问题担忧。村镇银行是法人机构数量最多的一类银行,各方面应该汲取什么教训?

 

文丨FT中文网撰稿人 黄凡

最近,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出现了储户不能提现的大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很大关注。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根据7月10日深夜河南许昌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许昌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现进一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河南新财富集团等公司,以关联持股、交叉持股、增资扩股、操控银行高管等手段,实际控制禹州新民生等几家村镇银行,利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该犯罪团伙设立的君正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自营平台及一批资金掮客进行揽储和推销金融产品,以虚构贷款等方式非法转移资金,专门设立宸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上述行为涉嫌多种严重犯罪。近期,公安机关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又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案件侦办工作正有序推进。

看到河南这几家村镇银行出问题之后,估计全国其他网友都担心村镇银行的存款安全问题。村镇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重要构成部分,目前是我国法人机构数量最多的一类银行。

毕竟,村镇银行也是持牌银行,银行存款不能自由取出,会触发民众对金融机构的不信任,严重起来会引致金融系统性风险。

于是,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也已经发公告:根据案件查办和资金资产追缴情况,经研究,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分类分批开展先行垫付工作。2022年7月15日开始首批垫付,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客户。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以上的,陆续垫付,垫付安排另行公告。问题算是暂时解决了。

根据警方以及监管部门的不同通报,基本上可以了解问题的根源:

1、4家村镇银行的实控人自行设立科技开发公司自己开发了一套自营平台揽储,外加资金掮客进行揽储。资金渠道主要有三条:互联网代销平台不乏一些互联网巨头;自营开发的平台;第三方资金掮客;而储户的资金应该大部分入了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2、资金出口是“虚构贷款”,为此专门设立了一家科技公司“宸钰信息技术”,然后以虚构贷款名义划走。涉及到第三方机构也就是新财富集团,新财富集团通过间接控股的方式,控制了这几家村镇银行,然后利用这些村镇银行在线上非法吸收全国各地网友的存款,累计牵扯人数超过40万人,涉案金额接近400亿。

近400亿的资金很有可能是被新财富集团通过各种关联公司拿去做各种用途,而且目前有部分资金已经形成了坏账。

无论如何,事故已经酿成,并正在得到解决。然而,各方面可以从此事件吸取什么经验教训?

第一,从监管者的角度,确实有亡羊补牢的必要。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村镇银行的设立非常严格,必须有一家大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必须经监管部门核准才能够上任。

然而,目前很多村镇银行在设置的过程当中,虽然表面符合监管的各项要求,但是背后可能存在间接持股、个人持股、并形成一致行动人的现象。

有些企业通过间接持股达到实际控制村镇银行的目的,例如这一段时间发生提现难的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就是被新财富集团间接持股而实现控制,结果给这些村镇银行的运营造成了很大的风险。

国内村镇银行试点在2006年12月启动,最初在湖北、四川、吉林等6个省(区)的农村地区设立,汇丰银行等国际大行也积极参与。截至2021年末,我国村镇银行法人机构数量达到1649家,这些村镇银行分布在全国各地,他们为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贡献了重要的力量,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在经营范围方面,村镇银行的功能相当齐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和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村镇银行业务范围上和商业银行区别不大,但设立门槛较商业银行低得多,而内部治理结构上又往往缺位,于是各地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大多是2类:1、当地金融机构的有头有脸有势力的人;2、当地实业领域铺摊子的民营企业。因此,经营粗放,监管又难以到位,部分村镇银行就成为实际控制人的“提款机”了,河南新财富集团就是此类。

当初设立村镇银行,是为了盘活农村资金,方便储蓄、贷款。由于利息高,特别是线上平台和第三方工具的营销,异地的资金大量涌入。一旦出问题,影响面巨大,此次仅河南等地村镇银行的爆雷资金就达400亿、涉及储户40多万人。

个人认为,监管部门很有必要尽快对全国村镇银行进行审计排查,对股权结构有问题的及时清理,对内部治理缺位的迅速整改,以实现亡羊补牢。

第二,从储户(投资人)的角度,是时候擦亮火眼金睛建立风险意识。

以什么来擦亮眼,我认为是常识。常识告诉我们,风险程度与收益率一定是是成正比的。记得银保监会领导郭主席几年前告诫过我们:投资理财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心理准备。

与几年前相比,现在利率水平走低了不少,我想郭主席说的这个基准也与时俱进了。我认为就目前而言,收益率超过4%就要打问号,超过6%就很危险,8%以上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心理准备。

不是说,“银行存款”是忠实的财富卫士吗?存银行也要准备承担风险?

虽然银行存款是普通人必备,而且相对安全可靠是银行存款的最大优势。但不等于银行不会倒闭,也不等于存款就是百分百地安全。

前些时候,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   国内商业银行出现问题而需要中央银行出面处理,在历史上是第二次。上一次,是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因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以及其派生的各种债务违约而陷入困境;按央行公告的说法是: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

以央行接管的方式处理出现风险的商业银行,似乎在国内是首例。我认为是对金融体系的风险防微杜渐的举措。当年海南发展银行出风险时是直接宣布关闭掉(不是由央行接管)。至于个人储户的存款,我记得当时是工行负责接管兑付的。尽管对个人储户确保兑付而令个人没有受到任何损失,但企业客户不在受保护之列,不少企业客户在清算过程中受到很大的影响。  包商银行出现风险,央行的兜底的能力更是不容置疑的,作为银行的个人普通储户,也确实没受什么影响。但大额的存单,特别是机构客户的大额存款,是必然面临延迟兑付甚至要部分承担损失的。

而这次新出问题的村镇银行属于持牌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其实也在前期建立的“存款保险”机制覆盖范围之内。这些村镇银行出了问题,客户正规的存款50万之内是都能够连本带息拿回来。不过存款保险的使用是有前提条件的,“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银行被接管、撤销、破产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存款人才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规定的限额内,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因此,若某村镇银行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兑付困难,那存款就有可能延期兑付,甚至如果村镇银行最终破产,那么,存款就更是无法兑付了。虽然正规的存款最终都能够100%拿回来,但等待符合条件由存款保险覆盖需要漫长的等待煎熬,这也是风险的一部分。

目前,国内的银行业利率市场化处于现在进行时,不同类型银行之间的定期存款利率已经有明显的差异。

以下就是根据各银行网站公布的存款利率整理的2022年利率的详尽信息:

中国银行:1年利率为1.75%,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建设银行:1年利率为1.75%,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工商银行:1年利率为1.75%,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农业银行:1年利率为1.75%,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邮储银行:1年利率为1.78%,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交通银行:1年利率为1.75%,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招商银行:1年利率为1.75%,2年利率为2.25%,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上海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4%,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光大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41%,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3%;

浦发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4%,3年利率为2.8%,5年利率为2.8%;

平安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5%,3年利率为2.8%,5年利率为2.8%;

宁波银行:1年利率为2%,2年利率为2.4%,3年利率为2.8%,5年利率为3.25%;

中信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3%,3年利率为2.75%,5年利率为2.75%;

民生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35%,3年利率为2.8%,5年利率为2.8%;

广发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4%,3年利率为3.1%,5年利率为3.2%;

华夏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4%,3年利率为3.1%,5年利率为3.2%;

兴业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75%,3年利率为3.2%,5年利率为3.2%;

北京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5%,3年利率为3.15%,5年利率为3.15%;

吉林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3%,5年利率为3.6%;

东莞银行:1年利率为2.025%,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025%,5年利率为3.25%;

南京银行:1年利率为1.9%,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15%,5年利率为3.3%;

江苏银行:1年利率为1.92%,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1%,5年利率为3.15%;

齐鲁银行:1年利率为1.875%,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3%,5年利率为3.6%;

徽商银行:1年利率为1.95%,2年利率为2.5%,3年利率为3.25%,5年利率为3.25%;

河北银行:1年利率为2.25%,2年利率为2.73%,3年利率为3.3%,5年利率为3.3%;

长沙银行:1年利率为2.025%,2年利率为2.835%,3年利率为3.575%,5年利率为3.705%;

西安银行:1年利率为2.025%,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3%,5年利率为3.6%;

重庆银行:1年利率为2%,2年利率为2.52%,3年利率为3.3%,5年利率为4.3%;

汉口银行:1年利率为2.25%,2年利率为2.8%,3年利率为3.25%,5年利率为3.75%;

海峡银行:1年利率为2.1%,2年利率为2.9%,3年利率为3.85%,5年利率为4%。

很明显,规模大、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银行的利率较低,而规模相对小的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的利率较高。很显然,利率与安全性成反比。

最近几年时间,很多银行为了片面地追求规模上的增长而不断地扩大存款规模,甚至有些地区性银行通过网络渠道吸收来自全国各地的存款。村镇银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定位主要服务于当地中小企业、以及当地农村经济,而且只能在限定的区域内吸收存款。但是最近几年时间,有些村镇银行为追求规模增长而跨区域吸收存款。这明显不符合这些银行本身的定位,也加大了经营风险。

要迅速吸收存款,最大的利器就是存款利率。于是一些村镇银行一年期利率就可以给到4%以上,5年期利率甚至可以给到5.4%以上,明显要比市场高出很多。

在存款规模扩大之后,放贷的门槛也会相应地降低,这种做法在整体经济环境比较好的情况下,问题被掩盖。一旦大环境出现变化,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不太理想了,许多贷款人还不起了,坏账就会大面积出现,资产端出现风险进而影响银行储蓄负债端的偿付能力。

从监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除了河南发生问题的这几家村镇银行之外,实际上目前有不少村镇银行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作为普通储户,普通投资人,很难具备专业的技能去评估哪一家银行更安全、可靠。但常识就告诉我们,存款就找规模大、品牌响亮的国字大银行肯定更安全,不过就一定要接受收益率低一点的现实了。因为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如果一定要追求高的储蓄利率,那就只能准备好承担相应的风险了。

我们也不妨看一下海外成熟市场的相关经验:

美国作为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体系的国家,为了应对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专门为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存款提供保障,不接受来自国会的拨款,资金全部来源于银行和储蓄机构缴纳的保险费以及投资于国库券的收益,其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维持并促进国民队金融系统的信心。目前,FDIC保险基金总额超过440亿美元。

2008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更加严苛的完善:存款保险额度由原定的10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存款保险准备金率(即联邦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量/总保险金额)由原定的1.15%提高到1.35%,并取消了原定1.5%的上限;取消了在准备金率高于1.35%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必须向银行派发红利的要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不再依据银行的国内存款总量,而是依据银行的总体负债来征收保费。

由于美国银行业较早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储户们都习惯了货比三家来找利率高的银行来存款。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下,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小银行开业和结业,银行倒闭常态化,储户们也见怪不怪,追求安全的储户通常把钱存在超级大行,尽管利率相对较低;而追求小银行高利率存款收益的投资人,遇上了银行出问题,就安心等存款保险走完流程来赔付,若是存款在单一银行超出保险最高额度的富人,那么也只能是风险自担,或者说是自认倒霉了。

说到风险自担,就不得不提一下国内“理财产品”的概念,这在全世界范围内是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产品。这些过去由银行、券商、信托提供的各类预期收益型和净值型的理财产品,其实就是一个以债券(或者是加上一些类债券的非标准化债权)的投资组合,也是投资者间接参与债券市场的重要途径。

银行理财产品是中国特色的投资工具,欧美发达国家没有。我国目前的本地银行过去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两类,一是通过银行自身的资金池子的运作来为客户提供低风险的固定收益解决方案;二是通过“银信合作”或其他形式的通道来提供的风险从低到高的不同的本地化投资解决方案。

第一种其实就是在我国利率没完全市场化之前的一种变通做法,投资者承担的是银行的信用风险,取得的回报通常略高于同档次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投资者是可以将其作为资产配置中保守型的类别的一部分的。

第二种要复杂得多,这些解决方案通常是在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实下,银行通过信托公司作桥梁提供资本市场解决方案的尝试。过去,投资者往往把此类银行理财产品看作无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信托公司也往往通过自己的直销团队或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大量发行此类以非标准化的融资为主的产品,投资的门槛为人民币一百万以上。

这些常见的“固定收益”型信托理财产品,亮丽的“预期收益率”曾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其实它们多是以下一种贷款型产品或几种的混合:

 

(1)房地产信托贷款

此类产品中,信用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者到期能否取得本金和预期回报要看开发商能否到期还款付息。近期,恒大、宝能、华夏幸福等过去比较进取而激进的开发商纷纷出问题,债务违约频发,涉及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许多都已经不能按期兑付了。

(2)城市投资信托、矿产投资信托、委托贷款信托

信用主体当然也就是这些借钱的主体,它们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决定了投资者的本金安全和预期收益的实现。

(3)股票质押信托

往往是非流通股票(已上市的大小非流通股或是未上市的股权)的质押融资,它既是贷款又有标准化的证券。一旦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无力还本付息,这些非流通股份的变现肯定不会那么顺利。

近期,安信信托、四川信托、民生信托、中融信托等已经接踵暴雷。这些出问题的信托公司每家都有几百亿的违约待付。

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银行发行或代销的上述“固定收益”理财品种正在淡出,从取而代之的是由所属理财子公司发行并主动管理型的非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产品系列从风险较低的以投资债券为主的,到股债混合的,也有进取型做全球资产配置的,这些产品的最终回报率多取决于资本市场的表现,也还要看投资管理人的能力。无论如何,理财产品过去的“刚性兑付”已经被打破了,投资者们也开始习惯了。

国内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正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意味着监管者逐步放开对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不得不以提高存款利率来吸收存款,这对于储户来说是好事,可以在货比三家的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让定期存款获得相对较高的回报。但储户与投资人认为银行存款100%安全的思维定式也是时候改变了,所以取而代之的应该是秉持“高利率意味着高风险”的常识,在自己能承担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金融机构,因为,定期存款某种意义上也是投资理财的一部分,风险意识必不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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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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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德意志银行财富管理中国区总监。资深投资管理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代的投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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